万达电影公司广告违法被罚1万元
近日,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《广告法》,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。据悉,当事人于2月10日至15日向京东PLUS(会员)发布广告称,可免费领取包含万达电影至尊权益卡、29.9元起观影权益券等“权益礼包”。但消费者在当事人手机APP上使用“权益券”购买电影票时发现,“权益券”和其它“优惠券”存在混用;购买部分电影票使用“权益券”(“优惠券”)比不使用的费用还高。市场监管部门认为,当事人在相关广告和说明中没有将“权益券”的使用解释清楚明白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。 |